為使第二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進行順利,特將有關程序暨提案內容公告,並請所有住戶提供意見,俾供管委會參考之。
議案討論
第一案、 增設頂樓曬棉被設備案。
說明:因本社區建築設計限制,住戶反映沒有空間可曬棉被,請管委會同意在頂樓增設固定式鐵鍊供住戶曬棉被之用,費用由公共基金項目支出,因涉及住戶規約限制,特提請住戶大會同意之。
第二案、 同意24號1樓設置廣告招牌案。
說明:因本社區一樓有四戶店面,門牌號碼四個,交屋之初建設公司僅設置兩組立式招牌,明顯不符實際需求,特提請住戶大會同意住戶自行設置與當初建設公司規格、樣式、材質相符之招牌,費用由設置者負擔。
臨時動議提案:
1、 討論是否依《住戶規約》規定收取公共基金案。
說明:本社區現有公共基金約為新台幣三百多萬元,依《住戶規約》第十條第四款規定,公共基金應有二年管理費之多,大約新台幣五百萬元,其收取方式為管理費的20%,金額達二年之管理費時,得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停止徵收。
2、 討論增列《住戶規約》第十一條第二款有關《財務(含管理費及公共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之部分條文。
說明:有關《管理費用途》建議增列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九目,《九、年度收支賸餘款項轉入公共基金》。
3、 修改《住戶規約》第七條第四款暨第十七條第一款,原規定委員之任期暨會計年度之起迄日期,自當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隔年九月二十二日止。擬同時改為當年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自第三屆起生效。
說明:因本社區《住戶規約》訂定日期為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導致委員任期與會計年度之計算難與一般通用會計年度計算方式接軌,建請大會同意更改,並自第三屆起適用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